
为进一步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,3月16日到18日,由镇应急办同志带队,在胜利村和大河村进行食品安全“两个责任”包保督导工作,重点检查小商店、小超市及小作坊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,工作人员对照任务清单,详细检查场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、原料采购储存等情况,针对发现的问题,当场提出整改意见,要求负责人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,强化风险隐患自查自纠,限期整改到位,本次督导工作共检查45家经营主体,发现限期整改问题4个。此次督导工作促进辖区食品经营更加规范,提升了商家食品安全意识,营造更安全、更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