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保障河湖长制落地见效,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,龙门镇锚定“水清、岸绿、景美”目标,全面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,构建“巡、查、改”一体化机制,赋能生态文明建设。
强化领导,完善组织架构。构建“镇村联动、网格覆盖”的河长制管理体系,由镇党委书记任镇级总河长,村党支部书记任村级河长,纵向贯通镇村两级,横向覆盖流域全域,织密河湖管护责任网络,确保管护责任无死角、无盲区。
明确责任,细化履职标准。制定镇村河长责任清单,明确巡河频次底线,镇级河长每月至少开展1次巡河、村级河长每周至少完成1次巡河,以“责任到岗、任务到人”推动河流治理精细化,实现河道管理标准化、规范化,切实提升治理效能。
加强监督,倒逼责任落实。建立“日常巡查+专项督查+群众监督”三位一体监督体系,将河长履职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,对巡河走过场、问题整改滞后等情形严肃追责问责。以刚性约束保障制度执行,推动“巡河见行动、治河见成效”成为常态,持续巩固河湖管护成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