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是我局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。局领导干部按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要求,认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和相关统计知识。按照“四川统计系统领导干部约法十章”和“统计工作十严禁”的要求,明确自身在组织领导统计工作中的职责,依法管统计,依法用统计,依法设立统计机构、设置统计岗位、配备统计人员,积极支持统计机构、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、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的职权,为贯彻执行统计法、保障统计工作正常开展、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创造有利条件。
二是进一步完善统计系统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。把统计法律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,组织开展集体学法。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,带头讲统计法治课,做学法表率。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和依法决策、依法管理、依法办事能力作为领导干部考核、考察和任用的重要内容。建立本局科级以上统计干部学法档案,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,确保每人每年学习时间不少于40小时,其中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。
三是充分利用普查等各种机会,采取贴近实际、贴近生活、贴近群众的方式,持续不断地进行统计法治宣传教育。我局切实加强对重点企业统计人员的普法工作,着力提高其配合推进企业一套表制度、联网直报的自觉性和主动性。认真落实统计“七五”法治宣传教育,每年对重点企业统计人员进行一次统计法治培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