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中小学、幼儿园:
为规范全县中小学校(园)长请假行为,经教育局研究决定,无论因公、因私需请假1天(含1天)以上的,需书面填写请假报告单交局长、分管局长和学校联系领导审批同意后,交教育局人事股备案后,方能请假。
附件:学校校(园)请假报告单
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-【投注官网平台】教育局
2016.11.11
学校校(园)长请假报告单
单位:
时间:
姓名
职务
外出地点
时间
外出事由
委托主持工作负责人
联系电话
局长审
批意见
分管局长审批意见
学校联系领导审批意见